電子秤專用蓄電池 - HY-4V5.0AH [返回] |
電子秤蓄電池的使用條件與UPS電池、電動車電池不一樣:放電時屬于涓流放電,一般放電電流在5mA左右,待機時放電電流在2.5mA左右,蓄電池涓流放電的時候,極板形成微小的硫酸鉛結晶;放完電后充電不及時,有時候一個星期不充電,甚至一個月兩個月不充電,至止電池完全放完電后再充電;充電時間無法保證;而且還要滿足高溫及低溫的戶外使用環境要求。針對電子秤使用場合,我司開發出“華圓牌電子秤專用蓄電池”,該產品具有接電接收能力好、荷電保持能力強、不易硫酸鹽化、小電流放電時間長等特點!
產品特性:
①設計浮充使用壽命4年;
②優秀的荷電保存能力:采用鉛鈣錫鋁多元合金,高品質的原材料,嚴格的過程控制,使電池的自放電極小,蓄電池的自放電≦4%/月。
③極佳的過充電能力:電池在25℃下,完全充電狀態的電池以0.1C充電48小時,電池不會發生漏液,外形不會變形;
④采用雙層密封設計,嚴格的過程控制,使蓄電池不會出現漏液等現象;
電氣性能:
額定電壓:4V
額定容量:5.0AH(20Hr)
實際容量:5.0AH
物理性能:
參考重量:0.48Kg±2%
實際重量:470g
外形尺寸:47*47*100*104mm(長*寬*高*總高)
端子形式:F1/F2(其他形式需提前訂制)
常規顏色:黑色(其他顏色需提前訂制)
包裝說明:
裝箱數量:35只裝
紙箱尺寸:360*245*125mm(長*寬*高)
包裝方式:正常中性包裝,紙箱采用五層瓦楞紙,安裝端子保護套
其它說明:
質 保 期:12個月
應用領域:電子秤蓄電池、燈具蓄電池、童車蓄電池、安防蓄電池等
使用注意事項:
1.蓄電池應在0℃~30℃的環境下儲存,存放的蓄電池應每四個月應進行一次補充電;存放時間最長不能超過一年,否則電池容量及壽命將會減??;
2.蓄電池存放前應為滿荷電狀態,或者使用后對電池進行充電后再存放,不允許放電后存放;
3.蓄電池不可倒置使用,否則會有電解液漏出;
4.不能將蓄電池放置于密封環境使用,否則會有爆炸的危險;
5.蓄電池壽命終止時,應妥善處理,隨意遺棄會造成環境污染;
6.蓄電池重且外殼脆,搬運時應輕拿輕放,嚴禁翻滾和摔蓄電電池,同時注意不要使端子受外力;
7.不能使用有機溶劑清潔蓄電池,否則會損傷殼體;
8.蓄電池荷電出廠,不得試圖拆卸蓄電池以避免發生危險,如不慎使蓄電池殼體破損而接觸到酸液,請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,必要時,請立即就醫;
溫馨提示:
①以上數據若有變動,恕不另行通知,以實物為準!
②我司可根據客戶的不同要求進行特殊定制生產!